在法院家暴服務處工作,我們常常陪伴家暴被害人出庭,協助他們獲得保護令的保護,減少他們在保護令開庭過程、離婚訴訟過程中遭受二度傷害。


photography by Sarah Horrigan 

  有一天,我陪一個家暴被害人開庭,她來自印尼,雖然來台多年,但她的中文聽、說能力不好,在開庭過程中,有些中文她聽不懂,在陳述暴力過程,有時候她不知道如何用中文表達,但她受創的程度,可以從她的啜泣、眼淚、哽咽顫抖的聲音、發抖的身軀中感受得到。這次開庭雖因她的激動情緒偶爾中斷,但還是順利開完。

  到了庭外,我不斷安撫她的情緒,她微弱的身軀靠在沙發上,拿下自始至終戴著的帽子,我嚇了一跳,她的頭髮都掉光了!!我關心她的身體狀況,她對我說,她嫁來台灣多年,這幾年都是在照顧生病的公婆。公婆往生後,先生一直沒工作,還逼著她去工作賺錢養每天喝酒、要錢的先生;先生也每天辱罵她,說她是被買來的,這幾年她壓力太大、晚上失眠,所以頭髮漸漸掉光,現在因家暴離家的她,想到先生還是會害怕。

  依據內政部統計,台灣目前大陸及外籍配偶約有475,160人,2012年遭受家庭暴力的外國籍配偶有2,620人,大陸籍配偶有2,337人。不管是大陸及外籍配偶都是遷移到我們台灣的新移民。就我們實務觀察,當新移民遭受到家庭暴力,她們常怕只要報警就會被遣返回國,因而不敢報案;她們擔心離開求助,就會被家屬通報為失蹤人口,因而影響居留,她們常因資訊不足而隱忍暴力不敢向外求助。長久下來,就會像我的當事人一樣,身心皆出現狀況。

  有人會說,遭受暴力離開就好了,但對台灣環境不熟悉、法令不了解的新移民來說,離開真的是難上加難。新移民常因為語言、文化隔閡、對台灣本地資源不了解、沒有後援、沒有支持系統、擔心引發施暴者更嚴重的暴力、擔心波及子女等等因素而不敢向外求助。依據研究,當新移民女性受暴時向外求助以非正式系統較多,像是鄰居、朋友、同事或教友,其次是公婆或親戚,較少請求國外的娘家協助。新移民在台沒資源,所以,當我們知道週遭有新移民受暴時,更應就近協助。

  世界衛生組織(WHO)強調親密關係中對女性的暴力是公共衛生的問題,同時也侵犯女性的人權,在反對對女性暴力的潮流下,我們對於來自任何國家的移民,我們都應積極保護。面對因為婚姻而移民到台灣的女性,也是我們的姐妹。當她們受暴時,希望我們都能及時伸出溫暖的雙手,以不歧視、不批評的態度陪伴她們求助並走出暴力的關係與傷痛。

(文/新竹地院家暴服務處社工督導 陳淑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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