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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務總督導 李姿佳

  志明和春嬌為夫妻關係,兩人之間發生嚴重衝突,志明動手打了春嬌,造成春嬌腦震盪、身體多處瘀青等傷勢,因為此次春嬌傷勢嚴重,春嬌在思考是否要提出傷害告訴,曾看過電視上說可以「按鈴申告」,但春嬌的家人又說應該是去警察局才對,讓春嬌無所適從……

  現代基金會在各地的法院服務處,服務當事人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就是法律,對於學習社工專業的社工員們,法律是社工最需要補強的一部分。在服務過程中,學習法律是刻不容緩的事情。在家暴領域服務的社工,對於許多法律條文都相當陌生,要如何創造一個學習環境及工具?最快速的方式是直接透過律師的教育訓練,深入淺出的分享如:刑事訴訟程序、民事訴訟程序、家事事件程序、家庭暴力防治法等。但畢竟只有一個三小時的課程,能學得有限,坊間的法律書籍不是過於艱澀難懂,就是內容和家暴議題相距較遠,創造一本屬於家暴社工的法律工具書就成為基金會努力的方向。

  這樣的理念要付諸實行,在99年出版的「民事一典通」就是此理念實踐的第一本代表,有了民事一典通,刑事法律手冊就成為理念實踐的第二個目標。刑事案件的程序複雜,如何在這些程序中,擷取出符合家暴社工的需求內容,就成為我們在撰寫刑事法律手冊時的困難點。刑事法律手冊預定的內容共有五篇,有證據篇、告訴篇、偵查篇、審理篇、執行篇

  證據篇以如何蒐證為本篇的重點,證據也是在刑事案件當中非常重要的部份;告訴篇以如何提出告訴、告訴乃論及非告訴乃論案件之區分等為本篇的重點;偵查篇內容則含括偵查程序的進行方式、偵查結果起訴、不起訴、緩起訴的意涵為何、若不滿偵查結果如何處理等;審理篇為案件被檢察官起訴後,案件進入法院後,法官在處理刑事案件之後,接下來法院的審理程序為何,法院審理結果為緩刑、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等;執行篇則為案件在判決確定後,如何進行執行的相關業務。

  目前刑事手冊正如火如荼的進行中,服務處督導們每個月一次討論,在編纂過程中,大家蒐集資料、討論,在過程中獲得最大收穫的就是我們每一位督導,刑事法律手冊預計今年會編寫、印製完畢,也期待這一本刑事法律手冊,能讓更多的社工員對於刑事程序不再陌生,也用更專業的專業能力,讓案主能獲得更適切、更完整的服務。


為提供更好的服務,法院服務處不斷增強社工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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