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大姊急切地詢問:「那我該怎樣?難道我就什麼都沒有了嗎?」
律師耐心地說著:「法律上確實是沒辦法了!」
許大姊難掩失望、難過的情緒,
律師見狀再次溫柔地安慰著:「那妳就重新再來,為自己而活!」
社工在旁也為她加油打氣說:「別難過,我們一起想辦法」......

  在婚姻關係中遭受前夫家暴,最後經法院調解離婚的許大姊,因長期的家暴創傷,必須定期求助精神科門診及服藥。許大姊原本希望透過法律向前夫請求醫療賠償,但在法律諮詢時,律師分析她的訴求後告訴她:「妳已經在調解離婚時,簽名同意拋棄向前夫請求財產分配、非財產損害的請求權,就很難在離婚後再提出損害賠償的主張。」

「那我該怎麼辦?」
「難道就沒有其他的方法了嗎?」

義務律師仔細解說婦女們的疑問
律師仔細回答與解說婦女們的疑問

  在新竹地院家暴暨家事服務中心每週三下午的法律諮詢中,經常聽到個案這麼問。身處破碎婚姻或衝突的家庭關係中的個案,對於長期處於焦急無助、擔驚受怕的他們來說,如果能從司法層面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找回原本屬於自己的公平正義,或可稍稍彌補自己受創的心靈。

  然而,法律終究是法律,講求的是客觀的事實與明確的證據,但個案常因事發突然,或本身對法律知識、權益不了解,反而因舉證困難、錯誤理解法律,以致最後無法透過司法贏回自身的權益。面對這樣的情形,許多時候律師還得扮演支持陪伴、心理導師等多重身分,展現不同於律師身分角色外更多的人性關懷面。

  除了律師之外,社工在法律諮詢中也扮演著重要的橋樑。

  在法律諮詢過程中,我們發現個案無法短時間內就能接收律師的建議,形成「有聽、沒有懂!」的情況;此時,社工的陪同諮詢就更顯重要。在進入諮詢前,我們協助個案整理現況及摘要問題;進行諮詢時,社工當場協助個案澄清疑慮、幫忙發問;完成諮詢後,再與個案解釋、說明律師所提供的建議,並協助整理後續的訴訟方向。社工的陪伴與協助,對個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

  當社會工作遇上法律,社工除了站在弱勢的一方提供助人專業,如:心理支持輔導、社會救助資源與轉介、陪同出庭、證物整理、安全計畫討論…等之外,若再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能,更能在個案在進入司法訴訟程序時,提供更加完整、周延的協助,同時也拓展了社工角色的服務面向。

  社工與律師都是個案在訴訟過程中,心靈上、需求上所能寄託求助的對象,即便未來個案仍需獨自面對生活中各種層面的壓力,但透過社工的陪伴、律師的訴訟方向指引,相信能夠帶給個案勇敢面對生活的力量,以及心靈上的激勵與生命的鼓舞!(文/新竹地院家暴暨家事服務中心社工員 陳秀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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