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成立於民國76年,30年來致力於婦女人身安全相關工作,透過人身安全宣導、個案服務、法律研修、教育倡導的方式,使遭受暴力侵害的婦女獲得妥善的保護,並且努力為她們打造一個更友善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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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 二三事,現代婦女邀您一同說故事

覺得,性騷擾離你很遠?
覺得,性騷擾與你無關?
但,其實這些就發生在我們周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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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安的先生因長期從事體力勞動,身體、關節長期疼痛到需要倚靠止痛藥來減緩,而先生脾氣也隨著身體的狀況更像個不定時的炸彈,讓小安和孩子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因為一句話引爆先生的脾氣,另方面也讓小安擔心先生越來越依賴止痛藥,甚至會因此成癮……

  在陪伴親密關係暴力受害人的過程中,除了面臨暴力的恐懼和擔心,有時也需要和不同的專業來合作、協助被害人和家庭的身心健康與復原。對於藥物的迷思或副作用的擔心也常常在和婦女討論的過程中出現,我們雖然會鼓勵婦女,與她們討論如何讓醫師了解自己對於疾病或用藥的擔心,但有時這樣的過程其實不太容易…

  於是今年度,我們決定和社區中的醫療專業人員、其他社福單位的社工一起合作,連結社區中既有的服務資源,讓社工陪著受害人就近和社區的藥師、醫師一起諮詢、討論,來改善家庭的狀況。
  帶著這樣的想法,我們先拜訪了文山區明興里的黃德楨藥師,經驗豐富且熱誠的黃藥師,一聽到社工的想法就很熱情的承諾「沒問題」!之後再分別和文山社福中心、安康平宅的社工合作,請我們服務的個案帶著自己或家人的藥物到活動現場,透過一對一的形式,請黃藥師就他們目前的身心狀況、服藥的情形和婦女的擔憂進行完整的討論和釐清。更重要的是,如果有需要,婦女們可以就近透過電話或到藥局請教的方式,進一步去詢問後續該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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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地方法院家暴服務處成立12年來,共服務11,340名家暴被害人,平均每4名家暴受害人就有1人曾向本會求助,其中更有43%是主動求助,顯示了本會服務深獲在地民眾肯定。我們依據家暴被害人多元需求,提供完整而優質的服務,維護被害人的司法權益及人身安全。12年來服務人次高達51,574人次,平均每一個家暴被害人會接受7次社會福利服務,7次法律服務以及2次網絡連結等,共16次專業協助,服務深化且全面。而花蓮地方法院核發保護令的案件中,本會社工陪同出庭的比例更高達71%,可見基金會在地深耕頗具成效,在受害民眾心中形成一股穩定的支持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花蓮地區原住民的服務比例佔4成左右,花蓮地院家暴服務處社工督導黃守珮表示,考量原漢文化大不相同,為了讓部落、社區的保護機制與家暴防治法更有效結合,並發展原住民獨特的家暴防治模式,本會即將在今年7月,以花蓮地院家暴服務處為基礎,擴大設立「一站式服務」據點。服務項目將包括:司法社工服務、原住民被害人服務、目睹兒輔導等,提供法律諮詢、個案管理、被害人團體輔導、目睹兒團體輔導等,也將拍攝原住民家暴防治影片,進行部落宣導。

   今年適逢現代婦女基金會成立30周年,因此我們也背負了更多使命,希望能為地方民眾提供更深度的服務,更重要的是我們在受害者身邊的陪伴與支持,這份穩定的力量,支撐他們繼續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前進。這是嶄新的起點,期望花蓮地區的受暴婦幼在專業且多元的協助下,能夠一步步平復創傷,讓傷痛到此止步。

(文/公益行銷部專員 葉沛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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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被叔叔性侵...當時我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回家跟媽媽說,媽媽很難過卻沒有辦法解決,看著媽媽一直哭泣,我好像做錯了什麼事。從此,我就把這件事給忘了…一直到結婚後,看到丈夫的朋友和女兒互動的一個畫面,我突然想起那件事…雖然時間過了這麼久,憤怒、悲傷、痛苦仍然襲捲而來…

  遭遇性侵害事件後,被害人的身心嚴重受創,恐懼、沮喪、憤怒、自責的情緒與事件不斷在腦海重複出現,伴隨而來的是長期做惡夢、失眠、憂鬱、甚至不斷想起事件的過程,或假裝沒發生過般麻木地活著。性侵害的創傷比一般人想像的深、影響更久,被害人的自我掌控感被摧毀,對世界、社會、親友的信任感深深被破壞,長期影響被害人的情緒、生活、親密關係及人際關係。

  從全國服務統計分析,每位性侵害被害人每年僅得到21次服務,0.96次的心理諮商服務,難以有效照顧被害人漫長復原歷程的需求。許多被害人在訴訟過程中更受到二度傷害,心理復原之路更為崎嶇

  因此今年在衛福部的補助下,我們正式成立「性侵害創傷復原中心」,提供以倖存者為中心的綜融性服務,包括諮詢服務、深度陪伴與心理、人際關係輔導、重要他人陪伴以及團體輔導,希望陪伴倖存者展開心理復原旅程,重建與他人的關係與互動。

   我們相信每個人都是獨特且充滿潛力的,每個受創的生命也都有不同的復原歷程。在展心這個溫暖安全的環境裡,我們將陪伴他/她展開復原的旅程,試著找回希望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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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藉由塔羅更了解自己嗎?
在戀愛學分中會遇到什麼功課呢?
就讓塔羅來為你解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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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戀愛乾麻醬網站開站以來不乏有高中生來詢問感情的煩惱,在課業的壓力下,同儕間的友誼、感情萌芽的心動滋味,是他們苦悶生活中的「小確幸」。但是情感教育長期不足的情況下,我們可能連好好表達自己的感受、尊重對方的不同都不太擅長,可想而知在戀愛的道路上,跌跌撞撞都是常有的事。

    於是今年我們挑戰了很不一樣的嘗試,戀愛乾麻醬團隊前進校園在高中開辦「練愛大平台社」,6次的社團課和20位高中生一起討論戀愛習題,深入了解Young世代的煩惱。首次社團課透過自我介紹和分組討論,交流了高中生們的愛情煩惱,6次社團課依照戀愛的階段進行,從「愛情的模樣」討論到「分手快樂」,同學們分享了自己認為的喜歡是什麼感覺、透過「愛情卡」挑選出自己心目中理想對象的條件。

  每個人對開心的戀愛有不同的需求,但是通常大家直覺的期待是希望對方能給予自己想要的,例如:能主動找我、聽我說心事、可以包容我全部等等,要提醒大家的是在理想關係的互動中同等付出是很重要的,開心戀愛的關鍵是「互相」,當雙方都有主動付出、好好經營感情的時候,才會彼此都開心。

  談戀愛當然也會有吵架的時候,「沒詢問過就拿我的手機去看」、「遲到太久都沒消息」、「為什麼都已讀不回?」,每個人在關係裡所在意的事情都不一樣,當事情不如意的時候難免會有摩擦、衝突。在社團課裡,同學們用演戲的方式演出吵架劇情以及和好方式,真誠地表達自己的感受,避免一直指責對方、提出具體可改善的方式,能夠幫助有效處理吵架。

  除了戀愛迷思之外,同學們也會受到偶像劇、社會輿論影像,對於「性」有許多刻板印象,透過情境討論,我們告訴大家「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主動方要詢問被動方的意願,被動方可以用言語、眼神、肢體表達要或不要,除非對方同意發生性關係,不然都不可以有進一步發展,尊重對方,才會讓對方感到被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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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說:
『不安,因為不知道爸媽會不會離婚』
『心碎了,好像要將自己分一半給爸爸,一半給媽媽』
『好煩到要爆炸』
『好擠,都快死掉(沒有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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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來性侵害議題引發社會熱議,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女人迷為提供被害者安心的求助管道、營造更友善的社會環境,共同合作推出「正視性侵」方案,期待幫助倖存者走過復原之路。

  本會103年至105年共服務761位18歲以上的性侵害被害者,其中近來引發關注的「權勢性侵」型案件共129件,約佔所有案件的1/6。就兩造關係來看,以上司下屬、旁系親屬、直系親屬,及客戶關係為多;其中50.4%的權勢性侵案件,加害者較受害者年長16歲以上;根據既有資料顯示,兩造平均的年齡差距更達22歲。

  我國《刑法》228條雖明訂「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猥褻行為,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過去權勢性侵的樣態很難被社會了解,加害者經常仗著自己的年齡、職位、輩份等身分之便,利用哄騙、恐嚇、虛假愛意,及自己的優勢地位加以性侵,由於被害者在年齡、地位、性別均為弱勢,看不懂「大人」的設計與圈套,往往不懂反抗也無法抗衡,這樣的案例犯行通常都不只一次

  對於相關事件引發民眾擔憂,除了呼籲司法系統了解這類型案件的特殊性,努力將加害者繩之以法,另一方面性侵害被害人很難站出來的關鍵,在於台灣「強暴文化」對被害人諸多責備與質疑。國際間性侵害預防的觀念已由「No means No」轉為「only YES means YES」,也就是把同意權還給被害人,因為實務上很多人就是說不出口、或發生後反應不過來,但這些都不代表真實的同意性行為,加害人須承擔完全責任,而非苛責被害者;倘若社會的觀念若未導正,將繼續縱容加害者在灰色地帶犯行。性侵犯罪沒有任何理由,必須從教育著手、破除性侵害迷思,營造更友善的社會環境,讓更多被害者勇於求助。

  但被害者有時無法立刻站出來求助,因此透過書寫的療癒是重要的。女人迷與現代婦女基金會合作,提供匿名留言及專業回覆服務,希望建立安全而正確的訴說管道,療癒自己也療癒他人,本會也將每周定期線上回覆,提供相關資源與正確資訊。此外,過去性侵害案件平均協助期間約為半年,為了更深入幫助性侵害被害者、提供長期輔導,本會今年成立「展心復原中心」,結合網路和實體服務,希望陪伴倖存者走過後續復原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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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羅馬發生了一起強暴案件,一名45歲的駕訓教練性侵了18歲的少女。這起案件的法官認為被害少女的丹寧牛仔褲過於緊繃,加害者不可能強行將少女的褲子脫下,被害少女一定在某種程度上,有幫助或配合加害者將牛仔褲脫下,因此代表性行為的發生是合意的,完全不顧被害少女闡述性侵當下被加害者威脅性命的事實。最後,最高法院的法官竟然以此理由翻轉之前的判決,被告最終無罪定讞。

  這樣的判決引起公憤,許多倡議者,包括當時義大利立法委員們,穿起丹寧牛仔褲,抗議司法體系中的強暴文化。

  美國的非營利組織「和平超越暴力 Peace Over Violence」,為了支持丹寧褲示威行動,也為了持續提升大眾對於強暴文化的意識,發起每年一度「丹寧日」。在丹寧日當天,大家穿起丹寧服飾,表示支持性侵倖存者、打擊強暴文化及終止性侵害的決心。#DenimDay2017

活動辦法:
1.即日起於FB活動頁面上傳你穿著丹寧服飾或配件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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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遠站在婦幼保護第一線的現代婦女基金會,成立至今30周年,是國內唯一一個相繼推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通過的民間團體,更首創多項婦幼人身安全的重要制度,讓全國人民都能受到保護。

  今年現代婦女基金會邁入30周年,董事長潘維剛、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張秀鴛司長與台北市社會局許立民局長與藝人楊晨熙,除了呼籲「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新概念外,更共同宣布由三方攜手合作、全國第一個「展心性侵害創傷復原中心」正式成立,期待未來提供性侵害被害者更深度的協助。

~展心復原中心~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5樓會談室3
電話:(02)7728-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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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期以來,性侵害案件的關注點都在性行為是否違反被害人意願,無論是傳媒輿論或司法文書,都常以被害人「是否極力反抗或說不」作為依據,而非加害者是否確認過被害者「同意」該次性行為,不但剝奪了被害人的「性同意權」,也間接造成社會對於性侵害事件的迷思與誤解。因此,實有必要了解民眾對於「性同意權」的認識,及如何認定對方是否同意性行為的看法。

  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在Dataa大數據研究中心及EZchoice行動市調App的公益協助下,於日前進行了台灣第一項性同意權大調查─「性不性,誰決定?」,結果顯示雖然三分之二的受訪者表示同意「性行為前要取得對方同意」,也認為「可以分辨對方是否願意和自己發生性關係」,然而再進一步問到對於「性行為的同意」與「對性侵害的認知」時,卻發現男性與女性的認知落差極大,極有可能因為男性未尊重女性的性同意權,而造成性侵害事件發生。

沒有肢體反抗 不表示同意性行為

  首先對於性侵害的認知方面,超過半數男性認為「沒有肢體反抗下發生的性行為,縱使對方心裡不願意,也不能算是性侵害」,但卻有高達62.7%的女性不認同。另一方面,更有將近6成男性認為「要使用暴力讓對方沒辦法抵抗,才算性侵」,然而卻有近6成的女性不認同。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林美薰說,實務上有許多加害人口語威脅和利用權勢強迫,使得被害人不敢表達反抗,如「妳如果再掙扎,我就殺了妳」,或傳達「想要通過推薦徵選,就要跟我睡」等,在許多職場都很常見,因此沒有表示反對並不代表同意性行為。此外,從中也可以看見民眾對於性同意的表達有相當的迷思,若未取得對方同意,或認為對方沒有強烈拒絕而進行性行為,如此貿然發動強勢的性行為都可能造成性侵害。

性同意,可以在任何時間點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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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妨害風化到妨害性自主


  性侵害,對於許多受害者來說,是一生難以抹滅的傷痛。30多年前,被害人必須誓死抵抗、捍衛貞操,才可能被認為遭遇強暴,當時的案件被放在妨害風化中處理,許多被害者擔心案件曝光召來異樣眼光,默默隱忍一切傷害。現代婦女基金會於是在民國77年修訂「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將強暴改為「妨害性自主」,至此只要是違反被害者意願的性行為,就可能被認定是性侵害,不再需要到被害者「至使不能抗拒」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行為,這也啟動台灣第一波性侵害觀念的改革。


  「妨害性自主」概念推動了將近30年,相關的預防宣導以「我的身體我作主」、「No means No說不就是不」作為訴求,代表著任何人有權利拒絕不愉快的性要求、有說不的權利。然而性侵害發生的當下,恐懼、驚嚇、腦袋一片空白,甚或失去意識…,許多被害人可能連說不的能力都沒有,就遭到侵害。


  「你沒有大聲說不,就表示你是同意的吧!」性侵害的案件仍然層出不窮,指責被害人的二度傷害卻不減反增,社會仍然將預防性侵害發生的責任,歸咎於被害者,卻忽略任何人都有責任確保性行為發生在對方自願的情況下。


第2波概念翻轉:從妨害性自主到取得性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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