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n 19 Mon 201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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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互動式戲劇,快來網路索票!
- Jun 21 Wed 201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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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開心-社區健康諮詢開跑

小安的先生因長期從事體力勞動,身體、關節長期疼痛到需要倚靠止痛藥來減緩,而先生脾氣也隨著身體的狀況更像個不定時的炸彈,讓小安和孩子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因為一句話引爆先生的脾氣,另方面也讓小安擔心先生越來越依賴止痛藥,甚至會因此成癮……
在陪伴親密關係暴力受害人的過程中,除了面臨暴力的恐懼和擔心,有時也需要和不同的專業來合作、協助被害人和家庭的身心健康與復原。對於藥物的迷思或副作用的擔心也常常在和婦女討論的過程中出現,我們雖然會鼓勵婦女,與她們討論如何讓醫師了解自己對於疾病或用藥的擔心,但有時這樣的過程其實不太容易…
- Jun 20 Tue 2017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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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深耕服務 讓傷痛止步

花蓮地方法院家暴服務處成立12年來,共服務11,340名家暴被害人,平均每4名家暴受害人就有1人曾向本會求助,其中更有43%是主動求助,顯示了本會服務深獲在地民眾肯定。我們依據家暴被害人多元需求,提供完整而優質的服務,維護被害人的司法權益及人身安全。12年來服務人次高達51,574人次,平均每一個家暴被害人會接受7次社會福利服務,7次法律服務以及2次網絡連結等,共16次專業協助,服務深化且全面。而花蓮地方法院核發保護令的案件中,本會社工陪同出庭的比例更高達71%,可見基金會在地深耕頗具成效,在受害民眾心中形成一股穩定的支持力量。
- Jun 19 Mon 201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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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心復原中心~陪你展開復原心旅程

小時候,我被叔叔性侵...當時我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回家跟媽媽說,媽媽很難過卻沒有辦法解決,看著媽媽一直哭泣,我好像做錯了什麼事。從此,我就把這件事給忘了…一直到結婚後,看到丈夫的朋友和女兒互動的一個畫面,我突然想起那件事…雖然時間過了這麼久,憤怒、悲傷、痛苦仍然襲捲而來…
遭遇性侵害事件後,被害人的身心嚴重受創,恐懼、沮喪、憤怒、自責的情緒與事件不斷在腦海重複出現,伴隨而來的是長期做惡夢、失眠、憂鬱、甚至不斷想起事件的過程,或假裝沒發生過般麻木地活著。性侵害的創傷比一般人想像的深、影響更久,被害人的自我掌控感被摧毀,對世界、社會、親友的信任感深深被破壞,長期影響被害人的情緒、生活、親密關係及人際關係。
- May 24 Wed 201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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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塔羅談練愛體驗課程開始報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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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23 Tue 201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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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愛大平台,高中生也想了解愛情

戀愛乾麻醬網站開站以來不乏有高中生來詢問感情的煩惱,在課業的壓力下,同儕間的友誼、感情萌芽的心動滋味,是他們苦悶生活中的「小確幸」。但是情感教育長期不足的情況下,我們可能連好好表達自己的感受、尊重對方的不同都不太擅長,可想而知在戀愛的道路上,跌跌撞撞都是常有的事。
- May 22 Mon 201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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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的聲音,大人聽見了嗎…
- May 21 Sun 201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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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性侵─訴說、陪伴、復原的性別教育之路

近來性侵害議題引發社會熱議,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女人迷為提供被害者安心的求助管道、營造更友善的社會環境,共同合作推出「正視性侵」方案,期待幫助倖存者走過復原之路。
本會103年至105年共服務761位18歲以上的性侵害被害者,其中近來引發關注的「權勢性侵」型案件共129件,約佔所有案件的1/6。就兩造關係來看,以上司下屬、旁系親屬、直系親屬,及客戶關係為多;其中50.4%的權勢性侵案件,加害者較受害者年長16歲以上;根據既有資料顯示,兩造平均的年齡差距更達22歲。
- Apr 24 Mon 201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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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丹寧日 共創沒有性侵害的社會!

1992年羅馬發生了一起強暴案件,一名45歲的駕訓教練性侵了18歲的少女。這起案件的法官認為被害少女的丹寧牛仔褲過於緊繃,加害者不可能強行將少女的褲子脫下,被害少女一定在某種程度上,有幫助或配合加害者將牛仔褲脫下,因此代表性行為的發生是合意的,完全不顧被害少女闡述性侵當下被加害者威脅性命的事實。最後,最高法院的法官竟然以此理由翻轉之前的判決,被告最終無罪定讞。
這樣的判決引起公憤,許多倡議者,包括當時義大利立法委員們,穿起丹寧牛仔褲,抗議司法體系中的強暴文化。
- Apr 23 Sun 201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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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第一個 展心性侵害創傷復原中心 宣佈成立

永遠站在婦幼保護第一線的現代婦女基金會,成立至今30周年,是國內唯一一個相繼推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通過的民間團體,更首創多項婦幼人身安全的重要制度,讓全國人民都能受到保護。
- Apr 22 Sat 201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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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六成男性「性同意權」觀念薄弱

長期以來,性侵害案件的關注點都在性行為是否違反被害人意願,無論是傳媒輿論或司法文書,都常以被害人「是否極力反抗或說不」作為依據,而非加害者是否確認過被害者「同意」該次性行為,不但剝奪了被害人的「性同意權」,也間接造成社會對於性侵害事件的迷思與誤解。因此,實有必要了解民眾對於「性同意權」的認識,及如何認定對方是否同意性行為的看法。
- Apr 21 Fri 201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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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 YES means YES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

從妨害風化到妨害性自主
性侵害,對於許多受害者來說,是一生難以抹滅的傷痛。30多年前,被害人必須誓死抵抗、捍衛貞操,才可能被認為遭遇強暴,當時的案件被放在妨害風化中處理,許多被害者擔心案件曝光召來異樣眼光,默默隱忍一切傷害。現代婦女基金會於是在民國77年修訂「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將強暴改為「妨害性自主」,至此只要是違反被害者意願的性行為,就可能被認定是性侵害,不再需要到被害者「至使不能抗拒」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行為,這也啟動台灣第一波性侵害觀念的改革。
「妨害性自主」概念推動了將近30年,相關的預防宣導以「我的身體我作主」、「No means No說不就是不」作為訴求,代表著任何人有權利拒絕不愉快的性要求、有說不的權利。然而性侵害發生的當下,恐懼、驚嚇、腦袋一片空白,甚或失去意識…,許多被害人可能連說不的能力都沒有,就遭到侵害。
「你沒有大聲說不,就表示你是同意的吧!」性侵害的案件仍然層出不窮,指責被害人的二度傷害卻不減反增,社會仍然將預防性侵害發生的責任,歸咎於被害者,卻忽略任何人都有責任確保性行為發生在對方自願的情況下。
第2波概念翻轉:從妨害性自主到取得性同意
我們發現身體性自主權的概念雖然被社會廣泛認識,但對於他人身體、性意願的尊重卻沒有被真正被民眾接納。於是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實行20周年之際,現代婦女基金會提出了「沒有同意 就是性侵」的觀念,就是期待再度翻轉社會對於性侵害的認知,讓加害者為性侵害事件負起責任。「only YES means YES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強調性主動的一方有責任要確認對方在「完全清醒」的狀態下「同意」性行為,也就是任何性行為都應建立在相互尊重,彼此同意的基礎上。
對於性主動者而言,有責任取得對方清楚的同意;若不確定時就要發問,以確保獲得對方的同意。受邀的另一方有權利行使自己的「性同意權」,只要沒有積極同意性行為,或表示不確定,或是無法表達時,都不等同於願意發生性行為。任何人不應該用「沒有說不就等於願意」的模糊態度侵犯他人,因此性主動者貿然發動強勢的性行為,都可能造成性侵害。
同時,Only YES means YES也鼓勵雙方「溝通透明化」,避免「性同意」成為性侵害事件能否成立的爭議點,也能減低對性行為雙方造成傷害的可能。
運用影像,推動倡議行動
由於性侵害帶來的二度、三度傷害有許多是社會觀念所造成的,然而民眾觀念的改變必須透過媒體的力量,尤其現在是視覺優先的時代,若有機會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傳達「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將有助於翻轉社會責難性侵害被害者的現況。本次很幸運有廣告及公關的專業團隊義務協助,讓基金會在有限的資源下,共同協力拍攝了一支30秒的電視廣告影片及以真實案例為背景的3分多鐘網路宣導影片,透過紅綠燈的創意概念表達「性,需要取得對方同意」,希望盡可能結合資源,在電視及網路中播放。
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 現代婦女基金會微電影
性侵害發生的唯一原因就是「加害者」的存在。我們期待用「性同意權」的觀念翻轉「性侵害發生是被害人責任」的迷思,因為加害者有確保性行為發生在對方自願情況下的責任。未來,更希望社會輿論面對性侵害案件時,不會再問「被害者做了什麼」或是「沒做什麼」而導致性侵害,而是該問「加害者如何取得對方同意」,徹底翻轉性侵害的責任歸屬。
(文/公益行銷部主任 吳姿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