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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務的過程中,我們的婦女常說,她們與孩子的關係是多麼密切、緊張、衝突、對立;但在自己遭受家暴的情況下,很難再分出一些時間、力量,去處理與孩子之間複雜的關係,而這也造成她們更大的壓力。要成為事業有成的人、要做個堅強的母親;當這些社會期待不斷加諸在她們的身上,形成了更大的重擔;這些甜蜜的負擔,讓她們既扛不起卻也放不下。
這種壓力是一種特殊的壓力,父母親在履行父母角色及親子互動歷程中,受到個人的人格特質、親子互動關係不良、子女特質及家庭情境因素的影響而感受到的壓力,我們稱他為
「親職壓力」。(Abidin,1992,引自網路社會學通訊,黃春梅,2008)
許多受暴婦女有深受這壓力困擾著,擔心無法做好一個完美母親的角色,在多重的壓力影響下,導致自己負面的情緒影響到孩子,也讓親子關係越趨緊張。我們不禁思考著,除了每年固定辦理的支持性、成長性、治療性團體之外,有沒有什麼課程可以讓婦女身心照顧和改善親子關係兩者兼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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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駐新竹地院家事服務中心已一年多,在每天的服務工作中發現了一些經常發生在家庭中的大小狀況,但民眾對於這些議題並不熟悉,因此我們決定直接走入社區進行宣導,希望把相關的法律概念用簡單易懂的方式,讓民眾能夠更了解與認識。
主題一:我們結婚吧!
實務上有些案例,雙方僅認識幾天或幾個月,等到同住在一屋簷下,才發現對方可能是個猜疑心過重的醋罈子,或是情緒常失控的暴躁者,甚至是個會危害生命安全的恐怖枕邊人。所以這次設計了「我們結婚吧!」主題,宣導伴侶交往的安全守則,如觀察對方生氣時會不會摔東西、罵人;會不會對自己的管束過多,像是連服裝、和誰出門都要管等等,讓社區民眾可以了解交往中的如何自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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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的男友每天都會送飲料到辦公室請同事喝、關心她上班、與男性客戶互動情形,只要當天小花有與男性交談,回家一定會被男友詢問。小花認為男友的舉動已經造成工作困擾,讓她倍感壓力,上班變得不自在;然而同事卻都覺得男友很在乎小花、對她很照顧,要小花別想太多。小花上班變得心神不寧而經常出錯,也不敢隨便與同事交談…。小花希望法官可以了解她的處境及感受,並核發保護令,但是法官卻認為那些都是男友愛小花的行為,不能算是暴力…Photography by Viofidd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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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對不起孩子…都是我的錯…」秀美滿懷歉疚的流下淚來。「我為他付出這麼多,他竟然沒有顧慮到我和孩子的感受,我覺得自己好傻,為他所做的一切實在不值得…」秀美難過地說著。
秀美年約43歲,有著一頭俏麗的短髮,個頭嬌小卻顯現出不服輸的堅毅個性,第一次來到家暴服務處求助時,眼中透露出忐忑不安的神情,詢問社工有關離婚訴訟的流程和撰寫離婚訴狀的方式,表明想要和丈夫離婚,並娓娓道出兩人婚姻的狀況。
秀美與丈夫結婚十年,有兩個就讀國小低年級的孩子。婚後丈夫在工地工作,喜歡賭博與酗酒,對家庭沒有責任感,每月賺的錢有時不夠自己花,還要向秀美拿錢,因此家中的經濟都由秀美一肩扛起。平時秀美除了料理家務、照顧子女外,還得一人身兼兩份工作,才足以維持基本生活開銷;然而她的丈夫並未因此感激她,反倒是輸錢、喝酒後,就對她發酒瘋、飆罵髒話、或摔襴家裡的物品,把家裡吵得雞犬不寧,甚至多次動手毆打秀美,警察更是三天二頭就上門來關切,鄰居也對他們家投以異樣的眼光。但秀美不以為意,一昧地相信丈夫會改變,也不斷給他機會,希望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即使自己受苦,也願意承擔。直到丈夫的暴力如烈焰般漫延到孩子身上,她才警覺到事態的嚴重性,為了保護孩子,終於開始與丈夫攤牌、翻臉,更下定決心要離婚,希望能結束這段如夢魘般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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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執行長 林美薰
近年來恐怖情人謀殺案件頻傳,尤以2014年張彥文殺害女友一案最叫人震驚,原本是親密愛人,如今卻重下毒手,由愛生恨的暴力更是殘忍。其實早在兩人交往期間,張男已出現對女友的暴力行為,甚至對女友性侵,因女友無法忍受其操控行為提出分手,但張男不願放手,仍舊糾纏跟蹤,甚至侵入住宅,正當女友無助地想搬離住處時,沒想到張男在清晨守候家門外,待女友出門之際揮刀狂砍,造成一個美麗年輕生命的逝去。
修法後為未同居親密關係撐起保護傘。unsplash@byaa Eldin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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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台灣共有11萬家暴案件被通報,平均每5分鐘就有1件,案件量之大,不禁讓人驚呼:「我們的家庭到底怎麼了?」本會在聯合國國際家庭日當天(5/15)舉辦了「受暴婦幼扶助計畫」開跑記者會,邀請金曲歌后/製作人戴佩妮擔任公益代言人,呼籲民眾捐款支持受暴婦幼服務,一起帶孩子回安全的家。
家暴並不是台灣獨有的問題,根據資料顯示,全球約3分之1女性遭伴侶家暴;在美國,每15秒就有一名婦女遭到其丈夫、男友或夥伴的毆打;在英國,每4名婦女中就有一名遭受家庭暴力的傷害,且每個星期就有2名婦女在家庭暴力中喪生。
本會林美薰副執行長表示,家暴存在許久,但社會並未重視其嚴重性,
台灣的家暴通報率低於5%,也就是說有95%的受害者未曾通報求助,家暴是受暴媽媽和孩子無法說出口的秘密,也因為隱藏於家中的特性,讓社會長期看不見家暴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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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跟蹤騷擾行為對女性日常生活及身心安全都具有相當程度的破壞性與危險性,然而目前我國並沒有實質有效的法令加以約束。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立法委員潘維剛說,本會成立以來陸續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法通過,讓婦女有所保護。近年來發現跟蹤騷擾對婦女安全的威脅甚大,本會便即刻召集專家學者成立了工作小組,著手推動立法工作,耗費一年時間完成「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並將於本會期送入立法院。立法工作小組成員王如玄律師表示,本會草擬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具備下列特色:
1.明定跟蹤騷擾為犯罪行為:明確規範跟蹤騷擾就是犯罪行為,並具體定義其樣態,本法若通過後全民/男女皆適用。
2.警告命令制度:警察機關得依職權或被騷擾者申請,核發警告命令,即時制止相對人的跟蹤騷擾行為。違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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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來,大家都以為臺灣婦女人身安全相關法令已經很齊備,雖然臺灣制定了亞洲第一部家庭暴力防治法,也有很完整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和性騷擾防治法規,聯合國、歐盟、美國等有關討論婦女安全的保障法令,一定包含性侵、家暴與反跟騷等三法,這些地區國家及日本,也都早已制定反跟蹤法案,但我國至今仍然欠缺。
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系王珮玲副教授表示,這次提出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若能通過,整個婦女人身安全的保障絕對更加完善,也能保障少數的被害男性,如果這些造成被害人很大傷害卻隱微難見的跟蹤騷擾行為都能立法保障,對全民來說都是很大的幫助。
此外,因為跟蹤騷擾行為具有四高的特性,就是「發生率高」、「危險性高」、「恐懼性高」和「傷害性高」,因此必須立法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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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資料顯示,跟蹤騷擾是全球婦女最大的人身安全威脅之一,相關統計數據指出,日本有15%的年輕女性認為身邊存在跟蹤狂,而2013年跟蹤案件更突破2萬件。近年來,國際間開始注意到跟騷對於女性的威脅,這是令人強烈恐懼的犯罪,也具高度致命性,從過去張彥文殺女友案即可見跟蹤騷擾的危險性,但我國現行法規對跟騷行為仍舊欠缺有效的法律能夠加以制止和懲戒。
5成擔憂遭跟蹤
為了解年輕女性遭跟蹤騷擾的現況,本會針對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女學生舉行調查,共回收1134份問卷,受訪者年齡為15到24歲為主。統計顯示,有52.7%的年輕女學生擔心遭遇跟蹤騷擾,主要擔心對方傷害自己或親友,生命安全恐遭威脅;若對方知道自己的住所、學校或上班地點,可能造成更大困擾或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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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知道經濟虐待、精神虐待也是一種暴力,所以我之前一再忍受,但是很痛苦,想說我哪裡有問題,想說他又沒有打我,又沒有怎樣,我怎麼會這麼痛苦?
從實務經驗發現,加害人常刻意剝奪另一半的經濟、就業的自主權,僅提供非常有限的家用,甚至完全控制家中所有開銷;對於有工作的婦女,拿走她的收入,或讓她以非常有限的收入來支付家庭的生活支出、償還債務,甚至逼迫婦女借錢,把帳賴在她頭上。經濟上的難以自主,都加劇了這些婦女難以脫離暴力的無力感。
在本會推動的
『親密伴侶暴力倖存者經濟賦權方案』中,由社工、財務講師跨專業互相討論、分享,學習不同領域的精髓,希望能夠提升親密伴侶暴力倖存者財務管理的信心與知能,並能達到以下幾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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