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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雪的紐約,看到世界的縮影。再沒有一個城市像紐約一樣百變迷人,聯合國就像獨立於各國的舞台,沒有國界,沒有種族與宗教的限制 。離開台灣,走進無邊界。在「One woman」的主題歌聲下,共同為女性生命的共通傷痛,發出深沉的吶喊,從聯合國開始發散到極地的角落。

  今年3月,在婦權會與外交部的籌備與補助,以及數位資深前輩的指導帶領之下,有幸參與了今年度的聯合國國際婦女節

  在各國NGO的發表與討論會議中,其中的一個主題:「When violence continue in court: Family courts, custody cases and protecting mothers」引起我的興趣,因為這次活動中極少數談論到「法庭與監護權在保護受暴婦女」的作為,同時我們在台灣實務工作中也經常遇到家暴案件延伸到法庭上的論戰與監護權爭奪,因此決定前往參加。


林美薰副執行長與同仁分享在聯合國所見所聞

  這場會議由瑞典ROKs的組織主辦,他們播放了一支受暴者故事的影片,指出受暴者在求助過程中的二度傷害,社政的怠慢處理、警察的消極以及法院處理監護權態度的偏頗。讓這位婦女深受創傷,即使崩淚也要爭取孩子監護權。無獨有偶,在台灣受暴婦女也面臨同樣的挑戰,對受暴者的保護尚不周全的情況,監護權的硬戰無疑雪上加霜。

  在影片報導後,由一位美國律師Jennifer Hoult報告她職業經驗裡對司法界的質疑。她指出監護權爭奪戰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是棘手又負偏見,她比喻為「家庭內恐怖份子」,試圖掩飾暴力行徑,製造雙方互相攻擊的假象。同時最詐的策略就是試圖讓案件看起來非關暴力,他們甚至愚弄老師、警察、律師、法官,為加害人背書。在美國加害人常利用假性記憶症(False memory syndrome,FMS)與親子離間症候群(parental alienation syndrome, PAS),作為脫罪的專家說法。

  Houlton律師提到,FMS已經證實無足夠科學佐證,且1996年美國心理學會已指出控訴相對人有兒童性侵或虐待的說法,並沒有因為雙親涉及監護權官司有提高的趨勢,也就是說被害人提出加害人有暴力行徑的控訴仍有相當可信度。另外PAS被施暴者錯誤運用,指稱受暴婦女離間孩子與施暴者的關係,這會迫使受暴婦女與小孩在毫無保護的情況下面對施暴者,或迫使受暴者偽裝平安無事才叫尊重相對人。

  她也疾呼要從孩子的眼光看為何孩子不願意親近某位親人,以她的經驗通常都是孩子被忽視、惡待、目睹暴力、背叛等因素,並非無中生有。她也質疑親情可以強迫嗎?並批判法院要求孩子接觸不想聯絡的一方父/母親,這是毫不尊重人權自主的現象,美國的法律只提供保護孩子免於受到身心傷害,並沒有給孩子法律的權力選擇適合的父/母,她也指出美國憲法保障親權,免於政府干擾有待辯論。她呼籲人權導向的觀點,認為每個人都應該有權利選擇與所愛的人接觸,每個人都應該免於身心或性的傷害,每個政府都應該有道德義務保障人民免於身心暴力與強迫的接觸。

  她的話數度回響在我心裡,反觀國內司法界面對涉及家暴的監護權戰役,有受暴婦女帶走小孩,但略誘罪卻成立;有婦女嚴重受暴,法官仍強迫孩子必須與父親探視,有孩子受到父親性傷害,法院認為這是因離婚衝突所產生的「說法」。孩子眼神中的恐懼,以及身體不自主的疾病反應仍然無法為自己選擇一個讓自己平安的親人說話,家庭暴力不是一代的痛而已,而是下一代的幸福問題 

(文:副執行長 林美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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