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婦女基金會自91年起承接各地方法院家暴服務處,至今超過十三個年頭,。過程中我們發現單單服務家暴被害人,並不能完全阻止暴力的發生,且家事案件的服務對象經常是家庭中的「父母」,當父母爭執的焦點在婚姻議題上,子女便成為婚姻、訴訟中的籌碼,父母無力顧及孩子的想法因此孩子的聲音、權益經常在訴訟過程中被忽略。

  家事事件法於101年公佈後,為台灣司法領域帶來新視野。為讓民眾獲得便利及就近的服務,有更多的資源協助處理家事訴訟,102年5月「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通過,規定各地法院需提供場地讓縣市政府設置家事服務處所,並提供相關服務。本會長期以來為爭取性別平權而努力,考量到家事服務中心為家暴服務處延伸,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未來倡議觸角應更擴大,因此於103年起承接臺北、士林、新竹、臺中與花蓮五個地院家事服務中心,與原先家暴服務處合署辦公。

  家事服務中心針對離婚議題且有子女的家事事件當事人、一般家事案件之當事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與家屬提供相關司法及社政服務。我們的服務內涵包含:

一、情緒支持:透過會談給予當事人情緒關懷與支持。
二、離婚及調解前準備:於離婚及調解前進行司法程序說明與釐清,協助當事人擬訂合作式父母與子女照顧計畫,並提供情緒支持與陪伴。
三、親職教育:提供即時性親職教育,並辦理親職、父母成長團體等。
四、陪同出庭:協助家事事件當事人及未成年子女出庭前準備、陪同出庭,並提供情緒、心理支持與陪伴。
五、家事事件相關諮詢輔導:提供家事事件相關資訊,並連結訴訟輔導科與法律諮詢。
六、福利資源諮詢與轉介:藉由各種駐點服務,提供社會福利、心理諮商、法律諮詢、新移民諮詢、經濟扶助及其他相關福利之資訊或資源,並協助轉介、後續輔導等服務。

  基金會期待家事服務中心能提供多元化的諮詢與資源轉介服務,讓民眾更加瞭解審理程序,提供當事人便利、即時及完善的專業服務,降低當事人面對法庭的恐懼感,協助提高當事人尋求司法協助的意願,並確保其訴訟過程中的安全與權益,以期能漸進式解決家事紛爭,落實人民對法律保障人權的期待,創造友善司法環境。

(臺北地院家暴服務處/家事服務中心 社工督導 黃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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