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對家暴的概念以肢體暴力為主,而以我們和被害人的接觸經驗來說,被害人常告訴我們,被打並不是讓她們最痛苦、恐懼的,正如阿美一樣,每天生活在經濟拮据、不斷被羞辱、沒有行動及選擇的自由、不能和親友聯絡,時時刻刻擔心對方不滿意、顧慮孩子且沒有資源離開,這些高壓控管手段才是讓她們最痛苦的地方。高壓控管的手段其實包括肢體暴力(常是微小的身體傷害)、威脅恐嚇、孤立及日常生活的微型控管。

  親密關係暴力和一般暴力行為最不同的地方即在於此,它就像是讓被害人困在一個無形的陷阱裡一般,進退兩難,難以掙脫。受暴婦女不只是身體、心理被傷害,更重要的是,她們的自由及人權也被剝奪,不能決定自己是否要出門或工作、不能決定自己要和那些親友聯絡、甚至不能決定自己的穿著、食物、喜好和興趣,更不能有自己的夢想。 

  加害人的手段就像是編織一個堅固的陷阱,控制手段不斷增加、更新,限制她們的自由和資源、羞辱她們,讓她們自慚形穢、孤立她們、利用孩子讓她們離不開等等。每天生活在高度不確定的狀況中、時時可能會挨罵挨打的狀況,被害人每天提心吊膽,疲於應付各種狀況,天天加深難以逃脫的感覺,更難有時間可以好好思考 如何離開。

  常有人問:「我也會想知道另一半的行程或是要求另一半負責記帳,難道這也是家暴或高壓控管?」事實上,高壓控管的重要特性之一是,它是頻繁發生在生活中,而非偶發事件;而且,只看單一行為或要求本身是無法判定她是否處於高壓控管中,更重要的是「不照做」的結果是什麼。受到高壓控管的婦女若不照加害人的說法做,常會受到各種指責、毆打、羞辱、處罰、更多的限制等。

  因此,我們呼籲,大眾能拓展對家暴的看法,除了肢體暴力外,威脅恐嚇、孤立及日常生活的微型控管都是家庭暴力的樣態。如果您或您身邊的親友有人正處於高壓控管中,歡迎來電本會或打113諮詢,與本會社工討論可行的選擇,打破受困的現狀,重拾個人的基本人權。

(文/北區主任 陳淑芬)


高壓控管猶如隱形牢籠,緊緊困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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