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侵害分為那些嗎?知道侵害的內容、迷思、與預防的方法嗎?現在報你知,告訴你侵害相關的事項。
侵害的類到共分為:強暴、近親亂倫、兒童性侵、兒童虐待等四部分
強暴是一種違反個人意志,其暴力性的性犯罪行為。每年有數以千計的已報案的強暴案件(民國85年,刑事局統計有1361件強暴案);也有數以千計未報案(根據犯罪防治專家的統計約為7~10倍)的強暴案件。強暴不僅是性的犯罪行為,更是一種暴力的犯罪行為,我們必須去阻止它。(多數強暴受害者為婦女,但是小女生、小男孩和男人都有可能被強暴。)強暴是一種影響每一個人的罪行,它對被害人的影響,常是一段非常長時期的干擾,甚至在處理不好的情況下,很可能是一被子的陰影。
¨ 性侵害被害人症候群
1、情緒困擾:憤怒、傷心、焦慮、害怕、失望、無助、麻木、不安
2、自我概念損傷:低自尊心、自責、羞恥
3、人際關係疏離或緊張:不信任、退縮、緊張、敵意
4、生理傷害:陰道受傷、懷孕、性病、身體不適
¨ 對社會大眾的影響
由於居民生活在強暴的恐懼中,也會影響社會大眾的生活品質。每個婦女都可能是受害者強暴受害者。
1、就年齡層而言:小孩、年長婦女及任何在這兩年齡層之間的人(在性侵害的被害人中,18歲以下的婦女占70%以上)。
2、就經濟狀況來說:富人、窮人以及中產階級都可能發生。
3、就教育程度:任何一種教育水準的人,都可能成為被害人。
4、就外貌而言:外貌並非加害人唯一選擇的標準。
¨ 強暴發生在一天中的任何時間任何季節,不過以PM7:00~0:00,被害比例最高各種場所城市、鄉鎮或是鄉下地區。強暴可能發生的場所:家中、街上、停車場、辦公大樓或是學校裏面,任何婦女可能被孤立、落入圈套的地方。沒有所謂典型的「強姦者」,強姦者可能是來自於各種經濟、教育程度、年齡,他們可能是:
1、朋友、熟識者或約會的對象:許多加害者是受害者熟識的,他們可能是約會的對象、熟識者、同事、上司、前夫、家庭成員或鄰居。許多加害者都是已婚有性伴侶的人。
2、陌生人:一些特定的加害人不認識他們所加害的婦女,他們觀察並計畫強暴對象,或是隨意選擇受害者。
3、青少年或成人:許多加害者都是青少年或年輕人,但認何年齡層的人都有可能是強暴加害者。
¨ 關於強暴迷思與事實
A1迷思:
兩相情願,何來強暴或騷擾,對多數女性而言,當她們說「不」的時候,其實就是願意,甚至還樂在其中呢?
B1事實:
在下列三種情況下,較易產生上述的迷思:
1、彼此認識,甚至有親密關係。
2、在強暴發生前,已經有身體接觸的動作。
3、被害人的職業是妓女、舞女、娛樂事業服務人。
4、事實上,任何人皆是獨立的個體,都有「性」自主權,不因為彼此是朋友、親戚、配偶、家人等的親密關係,就漠視被害人對自己身體的控制權,或拒絕與別人性交的權利;其次,之前親密關係的表示也不代表之後強暴行為的合理化,有某些男女朋友,之前可能會同意對方親臉、吻頰,但這並不表示對方後來可以不顧女方的的意志霸王硬上弓。再者,對於某些以娛樂或性服務為職業的個人,也不因為他(她)的職業,就表示他(她)喪失做為獨立個體的尊嚴,而渺視他(她)也想有拒絕與人發生性行為的權利。
A2迷思:
一個不願意被強暴的女人,男人無論如何都是不會得逞的;再說,假如在過程中,如果沒有留下反抗的痕跡,如:紅腫、瘀傷、紫青,多半也是自願的呢!
B2事實:
在強暴過程中,被害人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意識(如:被下藥、灌醉等昏迷狀況),一種是有意識,也就是被害人神智清醒,但被害人往往受制於名譽威脅,如不從就告訴你父母親、工作伙伴….,生命威脅(如不從,就殺死你),職權威脅(如不從,就將你解雇),而任憑擺佈。其次,被害人也可能因驚嚇過度或危機處理能力薄弱,而腦筋一片空白不知如何處理應變,終至成為被害者。在上述狀況中,被害人均可能沒有反抗或激烈的反抗行動。
A3迷思:
婦女藉著暴露的穿著及不雅的舉止引誘男性,導致強暴或性騷擾,這能怪誰?如果這種女生遭遇強暴事件,大概也是罪有應得吧!
B3事實:
在傳統的刻板印象,女性的穿著、出入場所與時間均有極嚴格的限制,但是隨這社會的轉型,男女性別角色應隨著時代的調整而有所改變。女性應該擁有穿衣服、出入時間、場所的自由選擇權,任何人不能因為她不幸遇害就責難或質疑她身而為人的自由選擇權。
A4迷思:
這種女性多半是有強烈的性慾,或是在不正經的家庭中長大,否則好好的女生怎麼會遇這種事。
B4事實:
事實上,加害者才是強暴犯罪的徵結所在,會去性侵害的加害者多半與其從小受挫與被虐的經驗有關,為了宣洩加害者內心的憤怒、焦慮、無助,才找無辜的受害者,而非受害者本身有問題,才成為被害者,因此真正應被譴責的應是加害人而非受害人。
¨ 一些降低被強暴風險的方法
雖然事先遇防有些奇怪,但你可能覺得還是不安全
1、 在家中外出時留一盞燈;回家進門前,預先準備好鑰匙。
2、避免出孤立偏僻的地點,例如:電梯、洗衣房、車庫等。特別當你是一個人或與別人在一起而感到不舒服時,應特別避免。
3、改變你的固定作息。如果可能,改變固定的作息時間或方式,使人不易預知你的行為而加害於你。
4、和鄰居做朋友,並且尋找是否有鄰里的犯罪防治計畫,當你一人在外時,應讓朋友知道你在那裏。
5、在門上裝一個視窗孔,並多加利用。勿讓默生人進入,如遇警察、快遞人員等,也應要求先出示證件。並在所有的門窗上安裝使用堅固的鎖。
6、在門外懷疑有人闖入家中時,勿直接進入,最好先打電話給最近的警察求助。
¨ 在約會或社交場合中
1、了解一個男人對女人的態度。在與男性外出或談話時,應注意對方是否流露出對女人的敵意或使你不舒服。
2、清楚的表答你的意思。不用擔心你的反應會對他無禮,因為你的安全更重要。在你涉入性行為之前,應讓對方明白你的界線。
3、避免隔絕的場所。如:工園、或廢棄的海灘。會面的地點最好在容易得到支援的公共場所。
4、節制飲酒和藥物的使用。以免失去判斷力和反應力,同時要留意對方飲酒和用要的情形。
5、安排你自己的交通工具。尤其當你與對方不熟時,應選擇自己開車,使用大眾交通工具,或與一個團體,另一對男女朋友出去。
¨ 其它降低被強暴機會的方法
1、 走路時
(1)計畫你的行經路線而且走路要顯示自信。
(2)夜晚切勿走在偏僻的區域。
(3)絕不要輕易搭便車。
(4)發現被跟蹤,立即走入店裏、人群中或敲門求助。要設法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力。
2、開車時
(1)不論開車或停車都要鎖上車門。
(2)避開偏僻或照明不足的停車位。
(3)走近你的車前留意四周的狀況,包括車底下。
(4)事先將鑰匙拿在手上。
(5)在入座前先視查一下後座區。
(6)若車子故障,應留在車內,鎖上門,然後請路過的人幫忙打電話給警察或拖車公司。
絕不搭陌生人的便車。
3、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1)避免在偏僻的車站上下車。
(2)選擇燈光明亮處並靠近他人一起等車。
(3)避開空無一人的車廂。
(4)感到有威脅時,立即走開。
(5)可能的話,選擇坐在司機的附近。
¨ 當你被攻擊時相信你的直覺並快速反應有效的應變方式不只一種,而你最好逃走的機會是在一開始接觸時。依情況而定,你可以:
1、跑開或尖叫以便求助,特別當你靠近其他的人時。
2、 踢、打、咬、抓等都可以幫助你逃跑,但須考慮可能帶來的傷害。
¨ 關於攜帶武器和自我防衛
- 最好不要攜帶刀械槍枝等武器,以免被壞人搶奪,反被用來攻擊自己。
- 自我防衛的課程可以幫助你思考,反應更靈敏。而且也可以幫助你了解你的強勢和弱勢之處。
¨ 在被強暴或性侵犯之後,該怎麼辦?
1. 立即告訴第一個你遇見的人,並指出強暴犯。
2. 切勿沐浴、盥洗、更換衣服或自行醫護。另外,切勿破壞任何在事發現場的物品。
3. 向警方報案。如果你已到法定年齡,必須自己決定是否報案,記住!報案是終止強暴的重要步驟,而你應該對你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心安。
4. 通知一位朋友或各縣市的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便有人就近陪伴你。
5. 到急診室檢查,醫護人員與警察有義務要幫助你,因此應放心與他們合作。
6. 注意!每一件強暴案都是不一樣的,而且有的時候有的情況也很難讓婦女決定是否真的被強暴了,如果你很困惑或被某件事嚇到了,可以和朋友或性侵害防治中心的諮商員談談。
¨ 事後取得持續性的幫助或支持
在被強暴後,會覺得困惑、憤怒、罪惡感和其它強烈的情緒反應,是很正常的,以下單位可以幫助你處理這些情緒反應,可以與他們聯絡:
1、性侵害防治中心。
2、警察局。
3、婦女輔導中心(現代婦女基金會)。
4、心理衛生中心或社區中心。
5、社會服務單位。
6、校園或學校專業人員。
7、牧師。
¨ 支持、參與社區的防暴計畫為了維護社區安全,你可以投入
1、受害者復原計畫--幫助強暴受害人走出強暴受虐的傷痛陰影。
2、犯罪防治計畫--包括照明設備的改善,鄰里防治犯罪團體,提供安全護送,以及其它型式的保護。
3、警方的努力--支持特別的警察人員和計畫。
4、教育計畫--社區安全促進課程,父母團體以及非正式的討論,都可以提升對女性的尊重,健康的兩性觀念和減低性暴力。
¨ 強暴是影響每一個人的暴力犯罪!
你必須:
1、認清關於強暴的事實。
2、降低你受害的機率,首重做好防備。
3、受攻擊時,聽從你的直覺。
4、與社區共同預防強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