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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聲請保護令了!已經沒什麼好談了,我們離婚,孩子給我...妳離開家裡...也別想回家來看小孩」林先生怒氣沖沖地說。

「不可能,孩子是我的命!!平常都是我在照顧,我不可能會放棄....」小雲馬上激動回應。
「那你別想要我會給你一毛錢!!」林先生怒拍桌子...

  一旁低著頭默默看著兩人喋喋不休爭吵的小女生妙妙,今年小學二年級,兩個大人在調解室外面等候時已經吵起來,這時調解委員請服務處社工先帶孩子到樓下玩,妙妙面露緊張神情跟著社工先到服務處等候。

  這樣衝突的場景經常在法院上演,調解結束後,妙妙跟著媽媽離開,她拿著糖果,表情似乎還想多與社工阿姨玩一會兒;送走妙妙後,我心裡頓時感嘆這孩子回家後即將要面臨的場景與心情是什麼...雖然從事家暴社工的工作已超過五年,但在服務家暴被害人時,時常只能聽到其中一方口述衝突狀況,實際看到雙方衝突的畫面其實並不多,讓我不禁想到,這些孩子是不是時常目睹大人紛爭,是不是也常被捲入大人糾紛中?

  去年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台灣各地法院陸續成立家事服務中心,協助一般家事案件的當事人與關係人。不同於家暴服務處大多單一服務被害人或相對人的是,我們經常需要面對訴訟中的雙方,而爭執的問題包括子女生活、探視、教養、居住及財務等議題,問題多元且複雜,如何適當協助家事案件中的雙方、子女或關係人,正是家事服務中心努力的目標。我們為能夠提供兩造適當的服務,除了家事案件法律程序諮詢、個案服務、兒童少年陪同出庭外,也希望提供雙方協調的機會,協助像小雲一樣面臨衝突的家庭找到出口。

  而為了增加工作人員的專業與經驗,本會也陸續舉辦家事案件法律、家事商談、兒童陪同出庭技巧...等課程,希望增進社工員專業知能。在不久之前,服務處就舉辦了「家事商談」課程,邀請專業講師分享多年家事調解的工作經驗。課程中除了介紹家事調解與調解委員角色外,還有分享許多實務操作經驗與感想,並且讓我們實際演練家事商談過程,調解委員如何運用技巧讓衝突雙方有對話的機會與空間。

  我們不一定有機會擔任家事商談調解委員,但仍有很多機會同時面對雙方當事人,這時就可以運用家事商談技巧,來促進雙方對話契機;也希望透過服務經驗的不斷累積,期待可以讓許多家庭糾紛不需要走上法庭攻防的對立場面,更希望可以減少孩子被捲入父母衝突之中,成為犧牲品。多個機會讓雙方可以理性、平和處理衝突,減少造成雙方與孩子的二度傷害的可能性。

( 臺中地院家暴服務處/家事服務中心 社工專員 李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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