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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什麼錯?

 

個案服務組督導/ 陳淑芬  

  志明與春嬌結婚後,志明因為自卑的心理作祟,常對春嬌做家事、照顧孩子的方式挑剔、指責,罵她笨,有時也會動手打她;春嬌都忍了下來。春嬌有一天去菜市場買菜遇到朋友聊了一下天,志明就打電話大罵她要她馬上回家,等到春嬌回到家,志明一氣之下就對春嬌大打出手,甚至拿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幸好孩子大哭、春嬌趁機逃跑,在警察的建議下聲請了保護令。 

  因寄住在朋友家,她沒辦法把小孩接過來一起住,法官判了讓她可以去探視孩子。但是當她興沖沖地等到探視的日子、買好給子女的禮物回去時,志明擋在門外不讓她進去,還把她買的禮物丟在垃圾堆裡。孩子在一旁早就嚇哭了。之後春嬌又嘗試去看孩子幾次,孩子在爸爸的壓力下告訴春嬌:「媽媽,你回去吧,我不想看到你,不要再來了」。孩子知道,如果他不照爸爸的意思說,等媽媽離開,爸爸就會發脾氣。

  家明和玫瑰的婚姻平順地過了十年,玫瑰每天自己上班、接送孩子上下學、煮飯、幫小孩檢查功課,日子就這樣過著。有一天,好友告訴她,家明有外遇,她半信半疑質問家明,一番爭吵後,家明承認了,並動手打了玫瑰。玫瑰又生氣又傷心帶著孩子離開回到娘家住。夫妻兩人很快辦了離婚,孩子跟著媽媽。家明很想看孩子,但是玫瑰一直不同意,情緒一來也不管孩子在不在身邊,大人們你一言我一語,開始數落家明的不是,孩子一聽也明白,他們可不能說很想看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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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上述二個案例所指出的,夫妻離婚後雙方關係仍是剪不斷、理還亂。

        我曾經問過當事人:「你想,以後你和他的關係是什麼?」
        她答道:「我希望以後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再也不要見到他」。

  不過,不管夫妻雙方選擇分開的原因或形式為何,只要兩人有孩子,「兩人不再有關係」的夢想可能無法達成,我們總是會提醒當事人,「他以後是你孩子的爸爸(或媽媽),這一點永遠無法改變」。

  不論婚姻中兩人的對錯如何,不應影響到孩子與爸爸或媽媽的關係(志明並沒有打孩子,家明也沒有背叛子女),可是父母對另一方的憤怒、恨意、恐懼等卻很容易傳達給孩子,希望孩子站在自己這邊,也譴責對方,好像這樣才是正義、對自己才公平。但是,這樣也讓孩子在無形中承受父母間(不屬於親子的)問題,甚至要孩子仇視父親或母親,放棄與父親或母親的關係。雖然很多父母都知道,孩子的事應該以「子女最大利益」為考量,可是又有多少人可以坦然無私面對?

   孩子的心裡,因為大人的戰爭,刻下深深的、一條一條的傷痕。

  因此,我們今年推出「探視協商方案」,我們願意陪伴結束關係的雙方在面對孩子探視的安排時,試著整理混亂與情緒,把屬於夫妻的和屬於親子間的議題畫出一道界限,準備好時雙方再坐下來談一談。給自己一個面對未來課題的機會,也傳達自己對子女的愛,讓他們可同時擁有父母的愛。我們期待與天下父母一起學習,成熟地面對人生的不完美與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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