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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執行長 林美薰

  搭著從台南返北的高鐵,沿途晴朗無垠,輕薄如紗的雲絲,淡抹晴空的憂愁。走在如蛋殼般脆弱的婚姻上,多數受暴婦女如履薄冰,深怕一不小心就破裂,隨之而來的是泥水難分的財產分配與監護權爭奪。財產可以一分為二,然而子女卻無法一刀兩斷,也不是一人一半就能解決的算術。曾在媒體報導中沸沸揚揚的子女爭奪戰新聞,如賈靜雯、王泉仁的案件,他們曾是眾所矚目的夢幻婚姻,但走到情斷意了時,情場成了戰場,愛的結晶變成戰利品,而婚姻的完結篇,卻是挑戰父、母、子女三角關係的序曲。

  許多受暴媽媽的故事裡,原本想已離婚終止暴力、結束受傷的關係,然而,有時卻無法脫離彼此後續在子女監護或照顧上的角力。慧慧是位勇敢的媽媽,不忍孩子常年目睹暴力,決定帶著9歲兒子離家生活。法官最後雖判定兩人離婚,卻也將兒子判決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因此孩子周一到周五與母親同住,周末則由父親接回。這樣的判決讓慧慧心情跌落谷底,也讓兒子陷入焦慮與惶恐,前夫雖是不甘願的勉強接受這個決定,卻在後續絲連般的關係中,偶爾耀武著殘存的威風。

  父母是孩子永遠的父母,改變不了的DNA,讓共同監護成了表面上負責又公平的決定。即使婚姻中有過失,即使父親打母親,即使子女目睹家暴。然而,這是對孩子最好的嗎?孩子成長過程需要雙親的說法是堅實不可破嗎?試問,如果孩子看到父親或母親時是恐懼的;如果,孩子在擔心父親會再攻擊母親的處境裡而犧牲順從?如果,如果大人以為對他最好的關係維護,卻對孩子是一種處罰?如果共同監護成為在法庭上沒有發言權的子女最深的無力感?

試問,給孩子「免於恐懼」的自由人權在哪裡?
大人以為建立雙親依附關係的理想,是否對孩子就是最佳的正義?

  這一切,或許沒有最好的預測。我抬頭仰望藍天,謝謝此刻的壯闊與浩瀚。但這一秒的幸福蔚藍,是否也能停留在孩子眼中、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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